市金融局局长信箱2015年8月份来信反馈

【 字体显示: 】 【 打印 】     时间:2015-09-25

        2015年8月份,市金融局局长信箱共收到有效信件22封,其中咨询类信件4封,举报投诉类信件18封,其他类信件0封。
        在咨询类信件中,两位来信人咨询交易场所审批有关事宜,现公开回复如下:交易场所审批由区(县)金融工作部门受理并初审,市金融工作部门复审并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后报市政府审批。审批流程如下:企业申请→注册地所在区县主管部门(金融办)受理并初审,出具初审意见→市金融局审核并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后报市政府→市政府审批→获得市政府批准的,由市金融局代市政府出具批复文件;未获批准的,由市金融局向申请人出具书面答复→告知(注:新设审批与变更审批流程相同)。有关交易场所审批的详细信息可以通过我局政务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或“职权信息”栏目查阅。
        关于举报投诉类信件,为充分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安全稳定,我局局长信箱接收到的举报投诉类信件不再进行公开回复。我局已按照《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及局内职能职责划分,由具体责任处室与信访人取得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后依法依规办理并答复信访人。
        我局办理局长信箱信件时,因部分信访人未提供真实联系方式和地址,无法与信访人取得联系核实相关情况,信访事项办理情况也无法及时送达信访人。为了更好的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便于信访人了解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建议信访人填写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住址。对于始终无法取得联系的信访人,我局将在信访事项办理完成后存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