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基本金融服务村村通工程建设的意见》(京金融〔2012〕108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金融服务“三农”的决策部署及全市“十二五”发展规划,加快城乡统筹发展,进一步提升广大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水平,在本市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计划“十二五”期间组织实施农村基本金融服务村村通工程。
农村基本金融服务村村通,即通过在农村地区乡镇、行政村安装自助服务终端,金融机构流动服务,开办乡村金融服务便利店,网上服务,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等形式,为农户提供小额取款、账单查询、汇兑、结算、缴纳公共费用等基本金融服务。
农村基本金融服务村村通工程建设,采取先试点突破,后全面推开的渐进方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