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管理支持金融市场开放有关事宜的通知》,将港澳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存放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和珠海市中心支行清算账户人民币存款的存款准备金率调整为零。《通知》同时允许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和境外人民币业务参加行在现行政策框架之内开展同业拆借、跨境账户融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交易等业务,为离岸市场人民币业务发展提供流动性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政策的出台与新一轮金融对外开放背景下境外人民币流动性需求的增加有很大关系。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首席金融分析师鄂永健表示,《通知》允许清算行与参加行开展同业拆借等业务,有利于给境外人民币业务参加行提供人民币流动性支持,增加其短期人民币资金的调剂能力,进而促进其更好地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调整人民币清算行的存款准备金率为零则为上述业务开展提供了条件。总体来看,此举既有利于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开展,也是推进金融市场扩大开放的重要措施。
完善沪深港通资金汇兑机制
央行发布的《2018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今年一季度,人民币跨境收付金额合计3.15万亿元,经常项目人民币跨境收付金额合计1.06万亿元,同比增长6.5%。资本项目人民币跨境收付金额合计2.09万亿元,同比增长2.03倍。”从资本项目人民币跨境收付的构成看,对外投资为2179亿元,外商直接投资为4665亿元,直接投资以外的资本项目收付金额高达1.4万亿元,大大超过同期经常项目下人民币跨境收付金额的规模。
在今年4月份召开的博鳌亚洲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宣布了12项中国金融扩大对外开放的举措,其中有一条是“为进一步完善内地与香港两地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从5月1日起把互联互通每日额度扩大4倍,即沪股通及深股通每日额度从130亿元调整为520亿元人民币,港股通每日额度从105亿元调整为420亿元人民币。”
对此,《通知》表示,进一步完善沪深港通资金汇兑机制,便利境外投资者选择使用人民币或者外币进行投资。具体包括两方面:一是境外投资者可通过证券公司或经纪商在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及香港地区经批准可进入境内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交易的境外人民币业务参加行(以下统称“香港结算行”)办理外汇资金汇兑和外汇风险对冲业务,并纳入人民币购汇业务管理。二是香港结算行为境外投资者办理人民币购售业务时,应确保与其香港的境外投资者在本机构的资金兑换和外汇风险对冲,是基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的真实合理需求。
跨境资金管理政策回归中性
2015年“811”汇改后,人民币贬值压力增加,为了提升离岸人民币市场的做空成本、稳定汇率,央行采取了一系列调控手段,收缩离岸人民币市场的流动性。例如,2015年9月8日,人民银行发布通知,要求金融机构按其远期售汇(含期权和掉期)签约额的20%交存外汇风险准备金。另外,自2016年1月25日起,境外人民币业务参加行存放境内代理行人民币存款执行正常存款准备金率,即境内代理行现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港澳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具体指中银香港和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存放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和珠海市中心支行清算账户人民币存款、其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存放境内母行清算账户人民币存款参照执行。
随着外汇形势逐步稳定,诸多业务也重新回到正轨。2017年9月,央行下发通知,取消境外人民币业务参加行在境内代理行存放存款准备金的要求。另外,从2017年9月11日起,外汇风险准备金率也从20%调整为零。
此次《通知》不再要求港澳清算行缴纳存款准备金,也进一步释放了离岸人民币的流动性。
近期,随着美元指数重拾涨势并升破94关口,人民币对美元汇率逼近6.40一线。5月28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下跌95个基点,报6.3962,创2018年1月23日以来新低。
来源:金融时报